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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看 - 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,中宏人寿被罚款30万元

发布时间:2022-11-18 16:39:48丁月信来源:

导读实习记者|田佳宁11月18日,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了一张罚单,剑指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。罚单显示,顺昌...

实习记者|田佳宁

11月18日,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了一张罚单,剑指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。

罚单显示,顺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:存在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。

该行为违反了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给予处罚,责令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改正,处30万元罚款。

根据官网显示,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,企业注册资本160000万人民币,实缴资本160000万人民币,其中宏利人寿保险(国际)有限公司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两大股东,持股比例分别为51%与49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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